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太倉市秸稈和垃圾禁燒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太倉高新區管委會,科教新城管委會,婁東街道、陸渡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秸稈和垃圾禁燒工作,根據省污防攻堅辦《關于做好2022年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燒工作的通知》(蘇污防攻堅指辦〔2022〕41號)和蘇州市禁燒辦《關于進一步做好秸稈和垃圾禁燒工作的通知》(蘇禁燒辦〔2022〕1號)要求,經研究,決定成立太倉市秸稈和垃圾禁燒工作領導小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員名單
組 長:鄭丙華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趙雋春 市政府辦副主任
沈玉其 太倉生態環境局局長
成 員:劉 菊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網信辦主任
馬 震 市發改委副主任
施軍平 市公安局副局長
項建軍 市財政局副局長
繆永華 市資源規劃局副局長
李文騫 市住建局副局長
朱 淵 市城管局副局長
盧忠茂 市交運局副局長
馮瑞興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周洪海 太倉生態環境局副局長、市污防攻堅辦專職副主任
林 昀 太倉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執法局副局長
王曉峰 市應急局副局長
吳 赟 市氣象局副局長
李大偉 市消防大隊副大隊長
嚴國強 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夏遠峰 太倉高新區管委會原副主任
龔宣東 科教新城管委會副主任
殷 托 城廂鎮黨委委員
蘇益初 沙溪鎮副鎮長
孫 波 瀏河鎮副鎮長
王 輝 浮橋鎮副鎮長
陳利鋒 璜涇鎮黨委副書記
沈超未 雙鳳鎮副鎮長
韓曉婷 婁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李慧華 陸渡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二、工作機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太倉生態環境局,沈玉其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朱淵、馮瑞興、林昀兼任辦公室副主任,今后領導小組成員如有調整變動,由繼任者自然接替,履行成員職責,不再另行發文通知,各成員單位應及時將人員變動情況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總體協調和指導相關部門做好秸稈和垃圾禁燒以及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宣傳報道,組織新聞媒體開展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宣傳活動,宣傳秸稈和垃圾禁燒工作開展情況,對行動遲緩、措施不力的予以媒體曝光。
市發改委:協調配合對秸稈綜合利用工作予以政策支持。
市公安局:配合各鎮(區、街道)開展秸稈和垃圾禁燒工作,依法使用行政、刑事強制手段,打擊因焚燒秸稈和垃圾造成火災、人員傷害、財產損失、交通事故等嚴重后果的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干擾、阻撓相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違法犯罪行為,保障秸稈和垃圾禁燒工作有序開展。
市財政局:負責統籌秸稈和垃圾禁燒工作經費保障。
市資源規劃局:負責組織指導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督促全市加強林區野外火源管控。
市住建局:負責指導鎮(區、街道)園林綠化建設和養護管理。嚴禁擅自焚燒綠化垃圾。
市城管局:負責監督指導生活垃圾清理轉運,做好環衛工人教育管理,嚴禁擅自焚燒生活垃圾。督促指導各鎮(區、街道)對在城市建成區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物質等行為開展日常監管并依法依規查處。
市交運局:負責對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圍內的焚燒物品等其他損壞、污染公路和影響公路暢通的活動進行依法查處。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全市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考核工作,制定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方案,推進農業領域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的研發,指導秸稈綜合利用技術推廣,配合做好農村地區秸稈禁燒工作。
太倉生態環境局: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對全市秸稈和垃圾禁燒工作的協調調度和監督管理。指導和督促相關地區調查核實上級發布的衛星遙感發現的火點信息;做好信息統計、匯總、上報等工作,對秸稈和垃圾禁燒工作措施落實不力、發生擅自露天焚燒事件的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問題通報、媒體曝光、公開約談等;對各鎮(區、街道)秸稈和垃圾禁燒工作進行巡查督導,發現瀆職失職的,將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部門。
市應急局:協調有關力量參與火災處置工作,依法組織指導相關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市污防攻堅辦:負責對全市秸稈和垃圾禁燒工作開展督查督導,對秸稈和垃圾露天焚燒事件進行通報與曝光。
市氣象局:負責及時提供不良氣象條件引發霧霾天氣的預警信息,及時發布氣象信息。
市消防大隊:負責秸稈和垃圾火情消防救援工作。
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為本行政區域秸稈和垃圾禁燒工作的責任主體,將禁燒工作納入目標管理責任制,健全鎮、村、組三級網格化監管體系,嚴格落實責任,強化督導檢查,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各相關部門按職責承擔秸稈和垃圾禁燒工作的指導、監督責任,保障秸稈和垃圾禁燒工作取得實效。
太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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