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殘疾人的社會保障體系,減輕殘疾人因意外人身傷害、重大疾病住院而產生的負擔,根據《太倉市殘疾人團體綜合保險方案》,太倉市殘聯以“不記名”投保的方式,每年免費為我市64周歲以下殘疾人購買了“殘疾人團體綜合保險”,為殘疾人的社會保障“添磚加瓦”。
一、保障對象
我市戶籍0—64周歲(含)的持證殘疾人
二、保障方案
三、所需材料
1.申請人(受益者)及被保險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關系證明原件;
2.公安部門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屬意外事故的證明材料;
3.門診病歷、發票(原件);若為住院,需提供出院記錄、住院費用清單復印件;
4.若為死亡案件,需提供醫學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戶口注銷證明等原件;
5.若為燒傷事故,需提供有資質的傷殘鑒定機構出具的燒傷程度及燒傷面積鑒定書原件;
6.市殘聯、保險公司認可的受益人賬戶;
7.個案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理賠辦理
太平洋保險CPIC
陳介英
13809056539
五、出險報案、理賠須知
事故發生后及時報案,發生重大意外事故(如意外燒傷或意外身故),請家屬及時電話聯系保險公司服務人員,由保險公司服務人員上門協助準備相關索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