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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太倉市2020年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補貼和超比例獎勵的通知

來源:太倉市人民政府發布時間:2021-10-25 09:43瀏覽量:字體:

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殘疾人就業,提高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積極性,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人社廳、江蘇省殘聯《江蘇省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補貼和超比例獎勵辦法(試行)》(蘇殘發〔2013〕78號)、太倉市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就業優先政策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太政發〔2020〕63號)等文件精神,對2020年度全市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或超過規定比例的單位分別給予補貼和獎勵。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通過太倉市2020年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且安置殘疾人數達到或超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的用人單位(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的企業除外)。

二、申報時間

2021年11月1日~11月30日

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三、申報地點

太倉市殘聯(城廂鎮長春北路36號)教就部

四、咨詢電話

0512-53716808

五、申報條件

1.殘疾人職工必須符合法定就業年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一到八級);

2.與殘疾人職工簽訂了一年以上合法勞動合同(含一年);

3.殘疾人職工有確定的工作崗位;

4.按工作崗位支付殘疾人職工合法的勞動報酬(不低于當年度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5.為殘疾人職工按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期限已滿一年;

6.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一年以上(含一年)。

六、申報材料

1.已安置殘疾人職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復印件;

2.已安置殘疾人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3.單位與殘疾人職工簽訂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復印件;

4.已安置殘疾人職工2020年的工資銀行清單(離職人員提供工資發放清單并附離職證明);

5.2020年殘疾人職工社保、醫保繳費清單;

6.2020年江蘇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核定書;

7.《江蘇省用人單位按比例補貼和超比例獎勵申請審批表》;

8.《用人單位在崗殘疾人職工花名冊》;

9.《單位承諾書》。

七、按比例補貼及超比例獎勵標準

1.按比例補貼標準: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規定比例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給予按比例補貼。

2.超比例獎勵標準:每超比例安置1名殘疾人,按照每年不低于上年度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給予超比例獎勵(不重復享受按比例補貼)。

八、注意事項

1.申報單位要保證提供材料的真實性;

2.各用人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前往市殘聯進行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3.已享受集中安置殘疾人增值稅退稅優惠政策的用人單位不能同步享受此政策。

4.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避免人員聚集,辦事人員需預約辦理獎補申報,關注“太倉殘聯”微信公眾號,在“線上平臺”選擇“獎補預約”,可選擇合適的時間段進行預約。辦事人員進出必須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防疫檢查方可進入。

5.用人單位可關注“太倉殘聯”微信公眾號,在“線上平臺”選擇“獎補測算”進行預測算,符合申報條件再進行申報。

6.申報材料一式二份,需加蓋單位公章;

7.相關表格請至“太倉殘聯”微信公眾號右下角“文件下載”欄下載審批表、花名冊、承諾書。

太倉市殘疾人勞動服務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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