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殘聯,港區、新區、科教新城民政辦,各鎮(區)財政分局:
為了方便聽障人員參與社會生活,實現聽障人員信息無障礙,根據省、市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的要求,經研究,決定對我市聽障人員給予短信信息費補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及條件:
1、本市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手機的聽力言語殘疾人。
2、本人必須是移動、聯通、電信手機用戶,每人限一部手機號碼,其姓名及手機號碼必須相符。
3、年齡在18——60周歲。
二、補貼標準:
自2012年1月起,每人每年補貼300元。
三、實施方法:
1、本人持戶口本、第二代身份證、殘疾證到當地鎮(區)殘聯登記,并提供與本人姓名相符的手機用戶在近期內繳納的話費憑證(必須是話費發票原件)。
2、聽力言語殘疾人本人必須親自到現場辦理,不得托人代辦。
3、如發現聽力言語殘疾人本人不在使用,或轉讓他人使用的即取消其補助。
4、所需經費在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聽力言語殘疾人憑身份證到當地殘聯領取。
太倉市殘疾人聯合會 太 倉 市 財 政 局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