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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太倉市聽力和言語殘疾人給予短信信息費補助的通知

來源:系統管理部發布時間:2015-11-27 10:24瀏覽量:字體:
各鎮殘聯,港區、新區、科教新城民政辦,各鎮(區)財政分局:

  為了方便聽障人員參與社會生活,實現聽障人員信息無障礙,根據省、市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的要求,經研究,決定對我市聽障人員給予短信信息費補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及條件:

  1、本市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手機的聽力言語殘疾人。

  2、本人必須是移動、聯通、電信手機用戶,每人限一部手機號碼,其姓名及手機號碼必須相符。

  3、年齡在18——60周歲。

  二、補貼標準:

  自2012年1月起,每人每年補貼300元。

  三、實施方法:

  1、本人持戶口本、第二代身份證、殘疾證到當地鎮(區)殘聯登記,并提供與本人姓名相符的手機用戶在近期內繳納的話費憑證(必須是話費發票原件)。

  2、聽力言語殘疾人本人必須親自到現場辦理,不得托人代辦。

  3、如發現聽力言語殘疾人本人不在使用,或轉讓他人使用的即取消其補助。

  4、所需經費在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聽力言語殘疾人憑身份證到當地殘聯領取。
             

                 太倉市殘疾人聯合會            太 倉 市 財 政 局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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