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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市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實施意見(試行)

來源:系統管理部發布時間:2015-08-10 11:26瀏覽量:字體:
為進一步提升殘疾人生活質量,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開展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工作方針,通過多渠道、多形式的發展途徑,倡導善待、奉獻愛心的服務理念,提升管理、服務的整體水平。

二、工作目標

全面開展集中托養服務,大力發展居家托養服務,建立適合殘疾人需求的托養服務機構,各鎮(區)全部建立重度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逐步形成較為完善的重度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網絡,使符合條件且有需求的、家庭無力照料的重度殘疾人都能享受較好的托養服務,努力塑造“善愛之家”服務品牌。

三、管理職責

市殘聯負責對全市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和考核,并會同市財政局對各鎮(區)殘疾人托養服務護理費補貼進行審核結算。

各鎮(區)殘聯是鎮(區)級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的主管部門,負責開展轄區內的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對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進行直接業務指導,對殘疾人托養服務護理費補貼的申請對象進行初審。

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名稱為太倉市××鎮(區)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善愛之家”,由市民政局核發“民非企”登記證,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民辦非企業。各鎮(區)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承擔殘疾人全日制(寄宿型)、日間(日托型)和居家托養服務的管理職能。各鎮(區)可在鎮(區)福利中心內獨立開設殘疾人托養服務區域,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福利中心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

四、服務對象

在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接受全日制、日間和居家托養服務的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在16—60周歲之間;

2、原則上是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的智力殘疾人、病情較為穩定的精神殘疾人、重度肢體殘疾人;

3、需要生活照料而家庭無人照料的殘疾人。

符合上述條件仍留在家中的重度殘疾人,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通過居家托養服務的形式為其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和法律服務等服務。

五、申請程序

需進入托養服務中心的殘疾人,須由本人或監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殘疾人證、戶口簿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向所在村(社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太倉市殘疾人托養服務申請表》。對符合條件的,由所在村(社區)在申請人居住地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由所在村(社區)初審簽署意見后報鎮(區)殘聯審核,鎮(區)殘聯審核后報市殘聯審批。符合條件的托養服務對象由各鎮(區)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與服務對象簽訂托養服務協議。在審核、審批過程中對不符合條件的,由所在村(社區)將申請材料退回給申請人,并告知其原因。

六、護理費補貼

1、對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護理費補貼標準為根據托養服務人數,按每人每月分別給予全日制托養補貼100元、日間托養補貼80元、居家托養補貼50元。

2、對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享受托養服務的殘疾人實行護理補貼,補貼標準為在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接受全日制托養服務的,按每人每月700元補貼;接受日間托養服務的,按每人每月400元補貼;接受居家托養服務的,按每人每月300元補貼。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殘疾人護理費補貼抵扣殘疾人托養的護理費,如實際發生的費用低于護理費補貼總額的,以實際發生額結算補貼,高于護理費補貼總額的,差額部分由托養殘疾人自行承擔。

3、殘疾人托養護理費補貼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由市、鎮(區)分別承擔70%和30%。

4、殘疾人托養護理費補貼的撥付于每年的6月和12月集中辦理。托養服務中心憑托養服務協議、托養服務對象花名冊向鎮(區)殘聯申報,鎮(區)殘聯初審匯總后報市殘聯審定,劃撥補貼經費。

5、殘疾人托養護理費補貼起算時間以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實際為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的時間為準。

七、其他

1、對社會力量舉辦的托養服務機構,經市殘聯認定,符合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性質的,可參照本意見給予護理費補貼。

2、本實施意見由市殘聯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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