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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為太倉市18周歲以上貧困聽力殘疾人免費配發助聽器的通知

來源:系統管理部發布時間:2011-12-28 11:31瀏覽量:字體:
各鎮殘聯,港區、開發區、科教新城民政辦:

根據“殘疾人事業‘十二五’規劃”及“殘疾人幸福工程”相關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殘疾人輔助器具個性化適配將成為殘疾人康復的一項重點工作。為進一步提高我市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服務水平,滿足我市18周歲以上聽力障礙人群對助聽器的迫切需求,減輕殘疾人家庭經濟負擔,現決定從2012年開始,逐步為18周歲以上貧困聽力殘疾人免費配發助聽器。

一、配發對象與條件

(一)具有太倉市戶籍。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享受低保、低保邊緣政策。

(三)具有一定語言能力、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殘疾人證》的聽力殘疾人。

(四)凡符合上述條件、經審核同意的聽力殘疾人。

二、操作程序

(一)申請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聽力障礙人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鎮殘聯(區民政辦)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殘疾人證復印件;

2、戶口本、低保(低保邊緣)證復印件;

3、太倉市18周歲以上貧困聽力殘疾人免費配發助聽器申請表(一式三份)。

(二)受理與審批

本人填寫《太倉市18周歲以上貧困聽力殘疾人免費配發助聽器申請表》,報鎮殘聯(區民政辦)核實,鎮殘聯(區民政辦)對資料進行初審后,報市殘聯審批。

(三)助聽器發放和驗配

經市殘聯同意的配發對象,可持《太倉市18周歲以上貧困聽力殘疾人免費配發助聽器申請表》,由市殘聯統一組織或到指定機構適配助聽器。

對于愿意參加適配服務的非貧困聽力殘疾人,在市殘聯指定適配機構進行適配的,殘聯將給予30%的經費補助,最高補助1500元。

三、有關事項

該辦法從2012年1月1日起實施,所需經費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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